律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,而由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,这种行为旨在增进情谊,通常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,以下是对律惠的详细解释:
1、定义与性质
无偿性:律惠行为不以对价为基础,施惠人提供帮助或财物而不期待得到等值的回报。
合意性:尽管律惠不是法律行为,但它基于双方的某种合意,即施惠方同意帮助,受惠方同意接受帮助。
施惠性:从客观上看,律惠行为是为了使受惠人受益。
2、类型
财物型好意施惠:如请客吃饭等,施惠人给予受惠人财物。
服务型好意施惠:如好意同乘,施惠人提供驾驶服务,受惠人接受这种服务。
财物与服务混合型好意施惠:既包含财物又包含服务的律惠行为,如请客吃饭并提供场地服务。
3、归责原则
律惠行为引发的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,如果施惠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受惠人损害,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;若仅存在一般过失,则无须担责。
4、与无因管理的区别
律惠是事实行为,而无因管理是法律行为,无因管理中,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,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。
5、与赠与合同的区别
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,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,而律惠则是单方面的、不求回报的好意行为。
6、诉讼流程
当律惠行为引发纠纷时,可以通过递交诉状、法院审查、开庭审理等步骤进行诉讼解决。
律惠是一种基于良好道德风尚的无偿、合意且施惠的行为,它旨在增进情谊而非设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,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律惠行为引发的侵权案件,法院会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。